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使用制度
1、创新创业训练中心预备队和正事成员均有权利使用所有仪器设备及使用工具。
2、在使用过程中要爱护仪器设备及使用工具,并做到用完后送回原位置。
3、未经他人允许不得私自动用他人电脑。
二、借用制度
所有仪器设备及使用工具的外借必须得到创新基地老师允许,并做记录,保证仪器设备及工具不丢失。
三、赔偿制度
1、凡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事故者,对于责任者本人,损失视程度和造成的后果给予批评、教育,同时应负责赔偿造成的物资损失。
2、由于下列主观原因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工具、器材损失属于责任事故):
(1)不听从指挥、不遵守操作规程或不按制度要求操作;
(2)将仪器设备擅自挪做私用;
(3)不按制度又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拆装仪器设备、工具器材;
(4)尚未掌握操作技术或尚未了解性能及使用方法,轻率动用仪器设备、 工具、器材;
(5)工作失职、不负责任、教师指导错误或纠正不及时,保管人员保管不当;
(6)粗心大意,操作不慎;
(7)学生未经管理人员或指导老师同意私自动用仪器设备,造成丢失或损坏;
(8)由于其它不遵守规章制度等主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工具、器材损坏或损失。
3、发生损坏、丢失事故后,实验室负责人应该组织人员查明情况原因,提出处理意见,由中心做出处理决定。
4、发生仪器设备被盗、水灾和火灾事故后,应该立即向保卫处和设备处报案。
5、损坏、丢失的设备器材或零配件应按新旧程度合理折旧并减除残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