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电子实训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学生电工电子技术基本操作、设计能力的培养,学校已决定在理工科专业学生中开设电工电子实训。特做如下规定:
一、实训对象、内容
1、实训对象:全校各理工科专业学生。
2、实训内容:模拟电路实训一周,数字电路实训一周,共计两周。
二、实训的各项管理规定
1、各管理部门职责
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负责落实实训计划,下达实训任务,会同教务科、各学院安排具体时间,划拨实训经费,计算教师指导实训的工作量,检查实训质量。
工程训练中心负责组织电工电子实训的具体实施,配备实训教师,制定实训大纲,编写实训教材,制定实训中的有关规章制度及其它日常管理工作。
2、实训指导教师工作量的计算
根据实训的特点及我校的实际情况,每个班的实训配备两位教师共同指导,并采用如下公式计算实训指导教师的教学工作量:
Q=(周数+0.5)×12×2×人数/40
3、成绩考核
实训结束后,指导实训的教师根据学生在实训中的表现、掌握实际知识和技能情况、实训报告质量、实训产品等情况评定学生的实训成绩。实训成绩采用五级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实训成绩不及格的学生,须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重修重考。
4、实训结束后,实训产品学生本人如果留存,工程训练中心将收取一定的零件成本费。